近日
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
《关于实施2024年
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政策的通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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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
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激活旅游市场,促进旅游行业恢复与振兴,提升旅行社组团积极性,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9〕73号),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实际,决定2024年继续实施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政策,并将奖励项目和标准调整如下:
一、对旅行社组织市外旅游团来阳泉旅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次组团游客达100人奖励0.5万元,达200人奖励1万元,达300人奖励1.5万元,以此类推。
1、至少住宿1晚;
2、游览2个(及以上)A级景区(包含1家4A级景区)或在2家(及以上)阳泉市红色文化研学基地、阳泉市研学实践活动基地开展活动;
3、在所游览地至少每人有50元以上消费。
二、申报奖励的旅行社需于旅行团抵达阳泉前5日向市文旅局递交《阳泉市大宗旅游奖励申请表》,同时要填写《旅游接待奖励申报回执单》作为申报认可凭据。团队审核工作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
三、其他要求仍按2019年发布的《阳泉市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执行。
四、本政策执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市文旅局奖励申报联系电话:0353-2293066
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8日
采编丨阳泉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梦琪
通讯员丨段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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