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滨海旅游旺季。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日,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禁止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
该通告提出,惠东县将严厉打击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行为。目前,惠东县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太平岭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边海域上开展浮潜、潜水等活动均属非法,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通告原文
关于禁止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
当前,正值惠东县滨海旅游旺季。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惠东县将严厉打击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根据《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海上非客船载客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各种海上船舶载客必须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或备案。否则,禁止搭载与该船舶营运和生产无关的人员从事海上旅游观光等活动。
二、禁止任何从事或组织游客参与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海上旅游经营活动,包括各类非法的“海上游”“岛屿游”“海钓”等活动。
目前,惠东县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太平岭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边海域上开展浮潜、潜水等活动均属非法,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禁止在全县开展滑翔伞、三角翼、跳伞、沙滩摩托车、飞鱼等活动。如有需要经营相关业务,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审批备案。惠东县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上述经营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同时,也在此呼吁广大游客朋友以生命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以任何形式出现的管理责任不清、规则不完善、安全防护标准不明确的海上旅游活动。
特此通告。
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
南方+记者 糜朝霞 乌天宇
【作者】 糜朝霞;乌天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