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张源中
7月4日,记者从广东惠州潜水失联家属处获悉,3日上午,收到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发现1名不具生命体征的人士,之后由民间组织的渔船进行打捞,并回到海警指定的惠来一带码头,“很遗憾的是,确认该遗体为失联团友之一。”
4日上午,失联人员家属林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亲林伟雄是3位团友中年纪相对较大的,也是比较有户外经验的人员,海上漂流时情绪也比较稳定,还不时和2位抱团团友打气,“根据被救者所说,即6月29日从上水不久后,教练与3位团友已分散,3位团友只能持续抱团随洋漂流,并在海上坚持等待救援,直至7月1日清晨不确定时间段被洋流打散。”
最新进展:4名失联人员中,已有两人被找到
林女士告诉记者,从其他潜水队的反馈来看,失联当天的天气以及海浪,并不适合开展潜水等相关活动。
6月29日,4人在潜水时,被洋流带至离船家距离800米至1公里的远处,4人上水换气后发现该情况,潜水教练决定游泳过去追赶船家,将身上装备脱给3名团友。
7月3日上午,家属收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发现1名不具生命体征人士,“他们说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由我们民间组织的渔船进行打捞并回到海警指定的惠来一带码头,很遗憾的是深夜确认得知该遗体为失联团友之一。”
最新的搜救进展(受访者提供)
目前,4人组团中,已经有两人被找到,1人身体状态良好,1人无生命体征,仍有2人处于失联状态,1位是教练,另1位则是林女士的父亲林伟雄,“我们希望能够正视家属的诉求,公布并加大多方救援力量,帮助寻回失联人员。”
当地发布最新通告
严厉打击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行为
7月4日下午,记者也与惠州市海事局党工部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告知,关于最新的搜救情况,以惠东县政府公布的情况为准。随后,记者则与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回复称,此前他们已经发布过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行为的通告,“和这起潜水失联的事件有一定关系,但我们本身也是为了提醒大家,这段时间尽量不要参与非法的海上旅游活动行为。”
这份通告中提到,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各种海上船舶载客必须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或备案。否则,禁止搭载与该船舶营运和生产无关的人员从事海上旅游观光等活动。此外,禁止任何从事或组织游客参与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海上旅游经营活动,包括各类非法的“海上游”“岛屿游”“海钓”等活动。
《通告》指出,目前,惠东县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太平岭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边海域上开展浮潜、潜水等活动均属非法,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禁止在惠东县开展滑翔伞、三角翼、跳伞、沙滩摩托车、飞鱼等活动。如有需要经营相关业务,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审批备案。惠东县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上述经营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通告》呼吁广大游客朋友以生命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以任何形式出现的管理责任不清、规则不完善、安全防护标准不明确的海上旅游活动。
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的《关于禁止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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